深交所网站今日公布关于对叶海强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197号)。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数码”,000034.SZ)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2022年8月31日。叶海强作为神州数码常务副总裁,于2022年8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神州数码股票103,125股,占神州数码总股本的0.02%,成交金额218.21万元。
叶海强的上述减持行为发生在神州数码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3.4.1条和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第十三条的规定。深交所希望叶海强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相关规定:
《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 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 定的对上市、信息披露、停牌、复牌、退市等事项承担相关义务 的其他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
《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3.4.1条:上市公司投资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所 持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事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本规则、本 所其他规定、公司章程等规定。
投资者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持有比例、持有期 限、变动方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 承诺。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第十三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叶海强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197号
叶海强: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数码”)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2022年8月31日。你作为神州数码常务副总裁,于2022年8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神州数码股票103,125股,占神州数码总股本的0.02%,成交金额218.21万元。
你的上述减持行为发生在神州数码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3.4.1条和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