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4月2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涉网著作权案件审理情况新闻通报会。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瑞罡介绍,2020年度,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受理著作权案件28946件,审结27925件,结收比为96%。从结案方式上看,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21714件,占比78%,以判决等其他方式结案6236件,占比22%,息诉解纷成效明显。从审判周期上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51天,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维权周期大大缩短。
“为了破解互联网知识产权维权中长期存在的难点、痛点问题,北京互联网法院在技术赋能司法、审判方式改革、赔偿标准提升等方面形成了整体合力。”赵瑞罡介绍。
为破解“举证难”问题,北京互联网法院通过版权链与天平链“双链对接”,实现版权登记信息实时交互、高效调取,极大降低了举证成本,提升证据可采信度。为了化解“周期长”,法院通过推进小额诉讼程序、归纳“要素+争点+确认”的三步审理法等方式,大幅提升庭审效率,提高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便利性。为了扭转“赔偿低”,法院通过建立精细化梯度赔偿标准,发挥系列标杆案件的震慑作用,加重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行为的制裁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在数字经济背景下,近期法院受理的涉网著作权案件纠纷呈现了更多新特点。高科技的发展直接推动了新型创作方式和作品样态的产生,此类成果应否被认定为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应当适用何种保护规则,成为司法亟待解决的新问题;传统传播方式被新的网络信息流动方式所替代,如何合理平衡权利人、传播者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为司法保护工作带来了前沿挑战。
此外,涉案技术应用繁多,新型商业模式不断呈现,数字经济背景下,多行业呈现混业融合发展,推动版权领域产业生态发生新的变革,亟须探索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数字化版权治理体系。
对此,北京互联网法院归纳了多项裁判理念,为网络知识产权发展提供规则指引。“我们通过裁判表明司法态度,对以创新为名行侵权之实的行为是要进行坚决遏制的。比如利用共享会员、听音识剧等行为和商业模式,传播他人作品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我们对此也进行了侵权的认定。”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副庭长、知识产权专业法官会议副主任张连勇告诉北京商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