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意渐浓,守护更暖。在这个收获的季节里,中英人寿「声动中英·不负托付」总经理讲消保开课了!总经理化身“金融守护者”,以专业解读规则,以温暖诠释责任,以守护回报托付。让消费者权保护“适当性管理”不只是纸上条文,更化为让人听得懂、看得到的切实践行。
中英人寿河北分公司总经理以清晰的问答形式,为您厘清《办法》中关于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的要点。从评估分级、有效期到重新评估的情形,层层剖析,旨在帮助消费者在充分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审慎决策,获得真正匹配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冀诺千金,科学评估护您周全,风雨同舟,精准适配守望家园。
一、金融机构在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中应履行哪些责任?
金融机构应严格按照《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对普通投资者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对其适合购买或者交易的产品作出判断,提出明确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及时进行风险提示。
二、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有分级吗?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等级由低到高应当至少包括一级至五级。
三、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可以测评多少次,测评结果一直有效吗?
投资者在同一金融机构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单日不得超过两次,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八次。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有效期原则上为十二个月。
四、投资者超过十二个月未参加评估,如果需要交易需要再次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吗?
投资者超过十二月未评估或者投资者主动告知存在可能影响风险承受能力情况的,金融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或者与其交易时,应当对其风险承受能力重新进行评估。
五、中英人寿河北分公司日常如何开展消费者金融教育宣传工作?
中英人寿河北分公司将消费者金融教育宣传工作纳入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范畴,借助线上与线下等多种渠道,向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风险识别方法以及权益保护途径。与此同时,构建常态长效金融教育机制,开展形式丰富多元的消费者教育宣传活动,帮助消费者提升风险识别能力。
中英好托付,用心守护,托付皆可安心
中英人寿河北分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贯穿于产品销售与服务的各个环节,帮助消费者能在充分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基础上,获得与其需求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