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科技6月18日讯 据国家邮政局官网消息,为保障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顺利举办,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共同发布《关于加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寄递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指出寄递企业应当加强庆祝活动期间寄递物品安全检查,社会公众应当遵守庆祝活动期间寄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庆祝活动期间寄递渠道安全监管。
《通告》要求,寄递企业应当依法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寄递安全“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实名收寄制度,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并作出验视标识,严格执行过机安检制度,6月21日至庆祝活动结束,各地寄递企业对寄往北京的邮件快件必须经过X光机安检,并逐一加盖或粘贴过机安检标识,安检标识应当载明安检单位和安检省份。北京寄递企业对各地寄往北京的邮件快件全面实行投递前“二次安检”,对北京市同城邮件快件落实投递前过机安检,无安检标识邮件快件一律退返,不得投递。6月21日至庆祝活动结束,严禁收寄和投递寄往北京的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即日起至7月15日,严禁收寄和投递寄往京津冀等地的穿越机、具备超视距飞行能力的航空模型、轻小型无人机,以及相关头戴式显示器、图传模块、飞控模块等关键零配件。
《通告》提出,在北京以外同步举办相关庆祝活动地区的寄递企业,要参照北京地区相关做法,实施邮件快件投递前“二次安检”。
《通告》指出,社会公众应当遵守庆祝活动期间寄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寄件人违反国家规定,在邮件快件中夹带禁止寄递物品,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交寄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寄递企业发现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邮政管理、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并协助调查处理。
《通告》强调,各级邮政管理、公安和国家安全等部门要密切协作,依法严厉查处违反寄递渠道安全管理规定和《通告》要求的行为,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寄递企业未严格落实邮件快件安全检查制度、未严格遵守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未严格进行寄件人身份和寄递物品查验登记的,由邮政管理部门依照邮政法、反恐怖主义法、《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寄件人违反寄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寄递企业要积极配合邮政管理、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为有关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提供便利条件。